IBC中国小说网>穿越历史>林朝阳陶玉书 > 第49章 好风凭借力
    不过打过工的都知道,领导给你安排个工作,你要是一天就完成,那么接下来的工作,他都会以这个标准来要求你,只会高,不会低。

    以陶玉书这个卷王的性格,林朝阳真要是一个星期把小说给写完了,他以后的日子恐怕就安生不了了。

    “嗯,有点想法了,今天晚上就动笔写写。”

    不过一直拖着也不行,该写还是得写。

    作家嘛,灵感就像女人的情绪一样,自己都捉摸不透,说来就来、说走就走,根本不是本人能控制的。

    所以,写的慢一点,也无可厚非。

    自从知道了林朝阳也写作之后,家里的书桌就从原来由陶玉书独享,变成了夫妻俩人面对面相对而坐,共用书桌。

    磨洋工的功夫,林朝阳扫见陶玉书看着书,脸上不自觉的露出笑容,问道:“看什么呢?这么高兴?”

    “你先写,写完了我再给你看。”

    林朝阳把笔一扔,“写完了,我看看。”

    陶玉书嗔怪的看了他一眼,然后将手中的杂志递给他,“《甘肃文艺》上发了一篇《牧马人》的评论文章。”

    闻言,接过杂志的林朝阳不甚在意。

    一转眼《牧马人》已经发表了超过三个月了,从最早胡德佩的评论文章,再到阎刚、丁灵,对《牧马人》的评论来头一个比一个大,一个比一个重量级,他已经麻木了。

    并且他也清醒的知道,文艺界现在对于《牧马人》的热评已经超越了小说本身,这波《牧马人》完全是乘上了“伤痕文学”的东风。

    在《班主任》和《伤痕》带起这股文学潮流并且被大众普遍接受之后,《牧马人》的出现完美承接了人民群众的关注和喜爱。

    相比《班主任》和《伤痕》,《牧马人》对于绝大多数读者无疑是更加好接受的。

    因为究其本质,其故事的内核实际上是个很杰克苏的故事。

    许灵均,何许人也?

    富商之子,高大英俊、文质彬彬,虽被遗弃,虽被劳教,但他身边永远有好人,有人上赶着给他送媳妇,有人安排他到小学当教员,时隔多年,甚至是当初抛弃他的富商父亲也赶来相认。

    放在三十年后,也就网文小说敢这么写了。

    故事本身的通俗,再加上立意高远,注定了《牧马人》要比两位前辈走的更远。

    林朝阳随意的扫着《甘肃文艺》上的评论文章,刚才还开开心心的陶玉书突然又惆怅了起来。

    “你说,你第一篇小说就引起这么大的反响,接下来的小说可怎么办啊!

    《伤痕》的卢欣华就不说了,他那部小说确实如你所说,是时势造英雄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