在这个时代,大多数的人都是以“守礼”为毕生准则,道德线是比较高的。

    像吴狱丞这种人,连宦官都是极少数,更别提是“吏”,能纵然他到如斯境界,可想而知,他的舅舅长安太守,肯定不是什么好东西。

    特别是见到真人以后,体重看上去有170斤的长安太守翟丰,更加加深她这个印象。

    在大多数的人都瘦骨如柴的年代,他一个太守,脑满肠肥的,实话说,贪官那是妥妥留了坑的。

    毕竟按照俸禄来看,哪怕他家里一个人都没有,俸禄全自己吃了,这体重也大概率吃不出来

    “翟太守,你的外甥官威挺厉害的,看起来,你这个做舅舅的,没少给底气啊!”她吹了吹手上的蔻丹,瞧着瑟瑟发抖地翟丰,心情很是烦躁。

    知道司徒恒快马赶来的时候,才安抚了她躁动的心情,

    “殿下,这位姑娘死的不明不白,全仗着你洗雪沉冤,你何必与他

    人纠缠,太守的事情,自然有陛下做主,放心吧!”

    把这些葫芦娃一股脑扔给孟临,她带着司徒恒开始检验尸体。

    她没有做过相关工作,知道的都是皮毛,但是比现在的这些人,还是多了三十年破案剧的经验。

    “死者是死后才被挂上去的,你们看,她的鞋子是干净的,如果是自己走到这里,前面一定会经过那颗四季松,满地都是碎叶,看看我们的鞋子就知道不可能一点都沾不到,只有一种可能,她是被人带到这里的!”

    她看了看死者的步襟,国色天香的图样,内刻高陵柳家“死者不是长安人士,家住高陵柳家,小涂,立刻跑一趟高陵,带两匹马,让柳家出两个人来认尸!”

    死者的指甲干净,没有打斗痕迹,蔻丹是淡粉色,染的很仔细,而且色调鲜艳,她估计不会超过5天。

    而死者是个大家小姐,按道理来说,自己做自己染的可能性,并不大,由此可见,她要么有丫鬟,要么去了某个可以染蔻丹的地方。

    “凶手除非是一个照面就制住了她,否则她肯定会抓对方,尽力抵抗。可是她的指甲一切正常。两人认识的概率比较大”

    她接着又往上瞧,突然发现,死者少了右边的耳环,于是赶紧把左边的耳环也取下来,吩咐司徒恒描下来。

    死者脸色正常,牙齿干净,不像是服过毒的。

    这个时候毒素都很不纯净,若是用口服的毒药致死,牙齿多少也会留下一点腐蚀的痕迹。

    但是这个死者却明显没有。

    头上的发簪被他全部取了下来,翻转过来的确全部刻有高陵柳家,上刻“悦己居”“己亥年”“李”

    手腕内侧居然还有一个细金臂环,“此案不是劫杀,凶手有大概率是贵族或者是士,而且也不是奸杀,衣饰整齐,鞋子没有磨损,手臂内侧这个金环值不少钱,除非凶手智商很高又沉着冷静,否则应该不是为色和为财!”

    多余的她就看不出来了

    司徒恒一看到她站了起来,便把帕子浸湿,仔细擦净她的手指,引经据典地诉说她行为的不靠谱性。